高职院校教育研究机构建设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31  作者:校企合作网管理员   浏览次数:

一、研究对象和方法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调查对象覆盖3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209所国家级示范性院校和国家级骨干院校,其中,国家级示范院校109所,国家级骨干院校100所。数据主要来源于各个高职院校官方网站以及2016年度《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年度质量报告》及现场咨询。

 

(二)范围界定

 

    在对高职教育研究机构界定时,主要是以其机构名称来判断,包括高职教育研究所(研究室、研究院和研究中心)、职业教育研究所等。对于在教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等部门的下设的具有教育研究功能的科室不做统计,视为未建立专门教育研究机构。以合署办公模式建立的高职教育研究机构,由于其在职能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在调研中视为建立了专门教育研究机构。

 

二、调查结果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30日,209所高职院校中有105所设置了专门高职教育研究机构,其中,47所高职院校成立了独立设置的高职教育研究所,有55所学校将高职教育研究所与发展规划处、科研处、教学督导室等职能部门合署办公,另有104所学校暂未建立高职教育研究所。

 

(二)独立建制机构职能统计情况

 

    根据调研和统计,在47所高职院校中有28所院校只能在其学校主页组织机构中查到“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名字,而查不到具体的信息。我们对可以查到信息的19所独立设置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职能进行了统计,发现排名前6的职能有:决策咨询与参考(68.42%)、高职教育研究(68.42%)、开展学术交流(63.16%)、课题申报与管理(57.89%)、编制高职动态(57.89%)、编辑出版《学报》(47.37%)。

 

(三)合署办公机构职能统计情况

 

    根据调研和统计,在57所高职院校中有31所院校只能在其学校主页组织机构中查到“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名字,而查不到具体的信息。我们对可以查到信息的26所合署办公高教所的职责职能进行了统计,并去除发展规划处、科研处、督导处的职能如编制发展规划、科研管理、教学督导等,发现排名前6位的职能有:高职教育研究(57.69%)、开展学术交流(57.69%)、决策咨询与参考(38.46%)、编辑出版《学报》(34.62%)、课题申报与管理(30.77%)。和独立建制的机构相比,部分合署办公的教育研究机构还设有“重点问题重要政策研究”(26.92%)职能。

 

(四)其他服务职能

 

     除所列的基本职能外,部分高职院校还挂靠有政府部门的教育研究机构,为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部门服务,如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的高教研究所挂靠有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研究所挂靠有浙江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社会职业与职业教育研究院挂靠有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区域高职教育发展与创新研究中心,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挂靠有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随着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进一步深化,为建立健全以高校为主体、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社会积极参与的开放、多元、全面的人才质量保障体系,政府、学校、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会进一步加强,将会有更多的教育研究机构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服务。

 

(五)高职教育研究机构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院校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十三五”期间是高等职业教育大发展、大变革的时期,国家出台了系列政策支持优质学校、优势专业向更高、更强的层次发展,这样势必会加速高职院校的优胜劣汰。高职院校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重视高等职业教育研究,进一步深化国际合作,强化特色、树立品牌,同步提升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竞争力,创建一流高职学院,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然而,调研发现,高职教育研究机构在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职能定位不够准确

 

    高职教育研究工作的高效开展离不开准确的职能定位,尽管高职院校基本按照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要求成立了高职教育研究机构,然而其职能定位还不够准确,未能真正发挥高职教育研究机构的作用和功能。从调研结果来看,45个高职院校中将高职教育研究职能列入其职责范围的仅有28个(占62.22%),而合署办公的26个高职教育研究机构中也仅有15个(57.69%)。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合署办公的机构还挂有“评建办”“创优办”“示范办”等临时机构,并承担着相应的任务,这严重影响着教育研究机构的发展。另外,还有许多院校的高职教育研究机构并没有设立具体的职能,只是被动地接受领导交办的各类任务,较多发挥的是行政职能,多而杂的事务性工作,让其根本就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开展高职教育研究,有的甚至转变为学校领导的“私人秘书”。

 

2.院校领导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领导还未能认识到高职教育研究机构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教育研究机构的建制、编制、人员、资金等方面。调查发现,在机构建制方面,能独立设置处级建制的高职教育研究部门的高职院校仅占22.49%,合署办公的仅占27.27%,其他未建立专门教育研究机构的占到了49.76%。然而,独立建制和合署办公的105个教育研究机构中有59个只能在官方网站上查到机构名称,而没有具体内容信息,占到了56.19%,这和各学校的重视程度有很大关系。另外,在机构编制和人员方面,根据访谈结果,部分高职院校在岗位设置时,不能充分考虑到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特殊性,更多的是将其作为行政部门,设置的都是管理岗,造成的结果是真正有研究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法聘任。另外,同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待遇也远低于教师岗位,这严重影响着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在资金支持方面,经费短缺的压力常常使高职院校教育研究机构陷入困境。

 

3.专业研究人才严重不足

 

     高素质的研究队伍是高职教育研究机构的核心,然而高职院校普遍存在着研究人员匮乏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识不足导致的从事职业教育研究的专业人才数量较少。高校中设置“职业技术教育”博士点的院校仅有10个,毕业生数量远不能满足高职院校的需求,比如,天津大学在2006年设置了博士点,但从历年的招生情况看,由前三年的每年录取3~4名发展到现在的每年录取10余名(其中有4~5名为定向培养)。在实际工作中,高职院校真正从事高职教育研究的多为年龄较大的半路转行者,虽然有丰富的研究经验,但是受到专业知识的限制,在推动高职教育研究发展方面作用有限。部分高职院校已经意识到人才的重要性,设立专门的人才引进计划招聘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人才。如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在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都设置了“高等职业教育研究”相关岗位,重点引进在国内高职教育领域具有较高地位,对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与发展有创新性构想,在高职教育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成就,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的职教专家和教育学相关专业的博士毕业生。

 

 4.配套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高职教育研究机构的管理机制、激励机制和考核评价等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根据调研,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的教育研究机构成立时间较短,人员缺乏,相应的职责、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更不要说形成完整的机制。多数学校由于对高职教育研究工作不够重视,机构编制、人员配置、研究经费等方面限制较多,造成机构运行效率低下,制度执行和落实比较困难、难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等问题,严重影响着高职教育研究机构的发展。同时,在考核评价方面,各学校虽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但不能充分考虑高职教育研究机构的特殊性,考核评价的办法较多地采用行政部门的考核办法,不利于高职教育研究机构的成长和发展。

 

5.论文类研究成果产量较低

 

    根据教育部最新统计数据,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 595所(含独立学院266所),其中,高职高专有1 359所,占52.37%,在数量上已经超过本科院校[3]。然而,专科高职教育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从论文数量方面来看,和本科院校还有非常大的差距。通过在知网高级检索界面分别键入“高等教育研究所”“高职教育研究所”“职业教育研究所”去除中等职业院校的教育研究机构后,经过统计汇总得出结果如图3所示。近7年论文平均数量仅占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17.77%,另外在教学成果奖数量、高水平论文数量方面也存在着较大差距。

 

三、结论与建议

 

    针对高职院校教育研究机构的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一)找准目标定位,明确主攻方向,发挥服务功能


 


    (二)健全和完善机制,形成高职教育研究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三)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不断优化研究队伍结构


 


    (四)强化教育研究机构服务意识,提升研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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